以前听说不用交暖气初装费了……为何现在还在收呢……谢谢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11-14 09:44:26
网友你好:
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91号)和《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细则的通知》(洛政办[2012]90号)规定,我市从2009年度12月1日起,停止征收暖气、燃气初装费,同时开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要向政府缴纳每平方米12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但不包含庭院管网建设费用。
对于2009年12月1日之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有建筑,在办理供热、供气等入网手续时,由供热、供气企业自行收取相关建设费用。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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