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没有产权,建设单位有管理使用权,建业定鼎府的人防车位,现在开始转让70年使用权,请问建业定鼎府的人防设施使用权有没有年限控制?还是与土地使用期限一致。转让70年使用权权限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19-11-14 12:18:58
网友,你好:
你反应的问题收悉。经向业务科室咨询,答复如下:目前根据有关规定,人防工程可以进行租赁使用。人防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个人)签订制式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GF-2002-0605)。其年限规定目前没有人防的特殊要求,但应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市人防办
2019年11月1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