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和洛阳交运公交集团都是服务于洛阳市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但是不知从何时开始,公交不能往周边县区开通公交线路了。据公交公司解释是公交公司只能在市区运行,发往县区的线路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但是交运公交却可以在市区和县区开通公交,占用编号。尤其是前两天交运的车辆竟公然当街阻拦公交公司的车辆!这种强盗行为贵局岂能不管?我认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交集团的经营自由权!首先公交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并未标注只允许在市区范围运营,其次公共交通公司的职责就是尽可能的服务大众,但这种情况下公交公司毫无办法,乘客要去只有组团公交覆盖的近郊地区只能被迫忍受交运公交没有分段计费的高额票价。侵犯了乘客的选择权!对乘客也不公平!在此希望贵局放开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至一中心六组团的全域。只有相互竞争才能共同发展,一味的偏担交运公交只能养出来一个敢公然违法的巨婴公司!请贵局重视此事!给全市人民一个妥善的交待和处理解决方案!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9-11-14 15:40:21
1.根据城市公交车运营特性,对比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7258—2017),公交车属于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主要在城市建成区运营。
2.市本级财政补贴政策对象仅是在城市区运行的公交,市公交集团目前享受此补贴。
3.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 “一中心六组团”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市交运集团原城乡客运班线开始实施公交化运营,开通组团公交,实行低票价。交运集团目前运营的部分市区线路系伊滨区、高新区发展初期支持两区发展、经时任市领导同意开通的线路,属历史遗留问题。
4.无规矩不成方圆, 2006年市政府曾专题研究两家企业线路问题,形成会议纪要(〔2006〕47号)要求:未经市政府批准不能擅自增加车辆、增加线路或延长线路。据了解,因运营区域模糊而造成的“受阻事件”在国内层出不穷,为维持客运市场稳定、有序发展,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两家企业经营范围进行了划分。
5.针对网友提出的近郊地区出行问题,我局近期会进行调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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