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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暖气基础热价收费合理不合理?

    洛阳暖气按流量算,一冬下来,比按面积算还贵,取消了过热费,有多出来个基础热价。既然按流量表计费,为啥还有基础热价,这和已经取消了的过热费有啥区别?基础热价,难道住户家里以外的管道上热力勋耗也要叫老百姓买单吗?

    lyd_514ceVh013 2019-11-07 评论0 浏览3830 编号 20191107134002736 [发改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11-08 17:28:18

网友您好:
       我市的供热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收费政策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7年下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的精神制定的,我市的基本热价为0.054元/日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42元/千瓦时。居民用户交纳的热费为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之和。
       按照我市《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7-2018年采暖期起,我市对不用热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俗称过热费)。文件中 取消的“25%基本热费政策”针对的是“采暖期不用热的居民用户”。对于采暖期正常用热采暖,且实行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仍需按我市制定的两部制热价收费标准交纳热费。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发改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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