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买的房子一直没去住,物业通知要全额缴纳物业费。我记得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咱们洛阳市是如何规定的呐?
物业费 空置房 洛阳市 缴纳 规定 全额 没去 物业 记得 房子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10-31 09:29:21
网友你好: 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价格不再经由物价部门审批。据此,空置房优惠条款已取消,空置房收费按照物业公司公示价格执行。 市发改委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