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年底从老城区人民医院退休,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11年后2013年单位卖给私人,单位成了企业单位,我们没有进行身份转换的退休人员先由社保局按照企业发放养老金,而后再由卫健委按照企事业工资差额补发。每当企业提养老金之后,卫健委就将企业补发的养老金全部扣除。而且不通知,不给工资条,更不告知具体核算的过程。但是,国家明文规定发工资应该给工资条的。2016年以来,企事业提高养老金已经并规,同时提高退休金,卫健委依然如故,继续扣发,依然三不政策。事业比企业提高的多一些,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应该说提高退休金发文件之前所发放的退休金差额是少了,而不是多了。应该补发,而不是扣。但扣发已成习惯。无论如何,即使继续扣是对的,也请求给我一个具体的核算过程的工资条。以免继续蒙在鼓里。我希望不被敷衍了事。请在此公开回复。麻烦了,多谢了!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10-30 09:08:45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老城区卫健委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健委
接到市卫健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老城区卫健委高度重视,经过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老城医院由于改制后原退休职工入的是企业库,但依然享受事业待遇,因为企业和事业系统差别问题,老城医院原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只能按照两个账户计算,即社保部分和区财政差额部分,社保部分发放后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足。社保工资是其全额工资中的一部分,事业工资调整增加补发时已包括了社保部分,社保工资再补发就超出你应得工资总额,故社保调整增加补发部分需要通过区财政给予超出部分扣除。
经调查,现职工退休工资已经按月足额发放(包括中行社保部分和洛阳银行差额部分两个账户),无拖欠及多扣问题,同时并没有发现克扣退休人员养老金情况,具体相关核算过程均在相关科室进行,可自行前往区卫健委询问查看。
感谢您对卫健委工作的监督和关注!
老城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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