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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升龙城2018-2019年度供暖退费方案损民

    暖鑫于10月14日终于公布了升龙城2018-2019年度的供暖退费方案,整个一个冬天也就前二十天和后一个月温度达标,中间的两个多月供热温度严重不达标,暖鑫公司的退费方案中居然只认可38天,彻底停暖4天和温度不达标34天;

    1、对于彻底的停暖期4天,暖鑫只全额退4天的基础热费;

    2、对于其余认可的45天,其中11天归集到室外温度低于 零下三度,自己不承担责任,且对于承认的温度不达标且属公司原因的34天只退50%基础热费;

    3、根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九条:居民热用户自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室温连续四十八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减收热费。其中,室温低于18摄氏度(不含18摄氏度)、高于14摄氏度(含14摄氏度)的,按日减半(或者计量读数的一半)收取热费;室温低于14摄氏度(不含14摄氏度)的,按日免收(或者计量读数的全部)热费。减收或者免收的热费,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二个月内结清。

    暖鑫公司这种在供热温度不达标的情况下只退基础热费而不退计量热费的方案显然是违反《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的,让广大业主无法接受。

    4、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暖鑫公司在自己的退费方案中居然在核算总得退款金额的时候连账都算错了,只计算了上述2的金额,上述1的金额没有计算进去,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作风和管理制度啊,我很惊叹!下面会发一张图可以自己核算一下。

    5、请贵局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以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为准绳,发挥行业监督管理的职责,对该起损害升龙城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予以查实办理,给升龙城全体业主一个公道,不甚为感!

    lyd_I3917yQZW22 2019-10-18 评论0 浏览758 编号 20191018213233167 [城市管理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9-10-29 17:29:44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供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该项目内部供热设施建设完毕,并进行了供热设施专项验收。根据小区业主强烈信访用热要求,由于供暖季临近,经多方协调实施边整改边供暖的办法,于2016-2017年采暖期正式供暖。
       由于该小区位于供热管网末端,2016-2017、2017-2018年两个采暖季,在连续低温天气下均出现过供暖质量不达标现象。2018-2019年采暖季前期供暖基本平稳,后期又由于受连续低温天气影响,我市各供热小区用热负荷急剧增加,再加上供热主热源故障停机减少输出热负荷,造成相当一段时间供热质量下降,该小区亦在受影响范围内。
        为解决该小区供暖问题,2019年1月7日市领导赴现场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现场会,商议解决方案:一是加紧时间敷设了影响该小区供暖的沿珠江路(最优供热路线)供热主管网;二是要求电厂热源单位在热负荷保障基础上尽可能提高供热能力;三是要求供热企业负责由近及远调整供热主管网热平衡,使各热用户均能达到供暖设计参数标准。同时暖鑫热力公司投入资金对升龙城小区局部热平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当月该小区供暖指标恢复正常。
       供暖质量虽然受外界因素影响比较大,诸如热源、房屋结构、墙体保温、入住率等。但总体考量,暖鑫热力公司在优质服务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建议诉求人依据相关合法诉求证据与供热企业进一步沟通协调,若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要求追究其供热企业法律责任。
       我局供热管理部门将继续督促热力公司提高供暖质量,提升供热服务水平。以确保本采暖季暖鑫热力公司周到服务到位,不再让人寒心,真正做到“暖人又暖心”。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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