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朗润园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代表投票,形成了“小区地面不能停放机动车辆”、“禁止入内”的违法决议。9月21日,业委会勒令物业采取石墩子堵路、升降杆阻拦等暴力手段强制阻拦业主车辆进入小区。10月15日,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组织朗润园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召集会议,支持业委会违法决议,其行为严重触犯法律、严重侵害业主权利。我们有十个问题,请白副主任当着全体市民的面给出合理解释。
一问朗润园业委会做出决议根据的事实、理由、依据是什么。
二问《业主规约》或《管理规约》、《议事规则》是否只能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三问业委会能否以公告代替业主大会表决。
四问朗润园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前,业主代表有没有征求业主意见,业主代表投票表决的根据是什么。
五问朗润园业委会决议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不合法你为什么支持。
六问业委会石墩子堵路、升降杆拦车的暴力行为是否合法,强制执行的权力是谁给它的,受哪个法律保护。
七问朗润园小区地面禁止停车,300辆地面车辆停哪儿,希望你理直气壮重复“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儿”的精彩回答。
八问朗润园小区楼房、地下车库都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是不是居民不能入住,车库禁止停车。
九问市规划局对朗润园小区规划800车位个,目前只有470个,另外那330个去哪儿了。
十问10月15日做出禁停决定前,有没有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做出决定是你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
上述十个问题请白副主任逐个回答,并拿出法律、政策依据。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9-11-01 18:25:08
网友您好:
朗润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的,在业主大会正式选举之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需要向全体业主公示的内容已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关于该小区停车位问题,我办物业服务中心已组织朗润园业委会成员及业主双方代表于10月24日下午召开朗润园小区车辆停放问题协调会,根据地产方提供的小区规划平面图,确定朗润园小区地面无停车位,禁止地面停车。考虑到小区业主实际停车需要,前期我办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及该小区业委会邀请消防大队到该小区实地考察,在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小区业主利益的情况下,目前可在地面规划12个停车位,待车位划好后,分配问题及其余位置是否可再规划车位,将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古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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