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9-10-15 09:36:02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不知名废物,位于闫村到莽庄村的路上,该废物为铝粉灰,是提炼铝制品时残留的废渣。我局执法人员和蔡店乡政府人员在对周围排查时,未发现附近有产生铝粉灰的企业,在调取监控发现是伊川方向二台无牌照车在夜间非法倾倒的。对于以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将此问题上报至县攻坚办,攻坚办要求属地政府蔡店乡人民政府妥善处置铝粉灰,并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汝阳县环保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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