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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政策

    原先空置房有20%的优惠政策,201806新发布的政策,取消原先政策,改为业主和物业自己商议,放开定价权!

    现在好多物业都理解成取消优惠,直接按照100%收取!即便政策里把定价权利给业主和物业,但物业和业主权利不对等,业主无法参与定价!如何保证业主权益?因此政策出发点是把定价权给市场,市场不成熟,好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如何保证权益!

    网友34099 2019-10-09 评论0 浏览1247 编号 20191009083552206 [发改委]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10-09 11:34:45

网友你好:
省政府规定,放开非保障房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包含空置房在内的物业收费标准,政府部门无权制定。另外,从国家住房政策上讲,国家提倡自住,不鼓励大量空置。我市的物业收费政策符合上级规定。
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好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问题,是一个大'命题",既需要国家、省从宏观层面,配套形成各项政策举措,更需要充分发挥业主的民主自治意识和集体意识,依靠业主合理合法的群体力量,营造出业主与物业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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