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洛阳市老城区郊区农民,现今已60余岁,因家庭收入微薄,为补贴家用维持日常生活,在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受雇于郑某某从事 洛阳暖虹热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在瀍河区域进行热力工程安装作业。在提供劳务期间,郑某某从未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直至工程结束至今仍拖欠我个人约7500元未能结清,后多次向郑某某索要,但均被种种理由推脱,现已无法正常取得联系。
2019年春,郑某某为索要个人工程款,要求年龄超过60岁的工人用他人名义与其他工人共同到洛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以此逼迫热力部门发放工程款,我本人深知该行为系造假欺诈,故未能按照郑某某的意图解决诉求,我本人也没有收到所被拖欠的工资。后多次随其他工友向热力公司瀍河段工程负责人反映,也未能得到解决。
2019年9月初,我本人随其他工友又一次到劳动监察部门,其工作人员出于同情,不愿看到老农民四处碰壁,答应帮助协调解决并与洛阳暖虹热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某主任联系,该主任又与瀍河段热力工程负责人马某联系要求共同到场核实情况。该主任要求马某在本月解决问题,但根据近日的情况来看,我又陷入被“踢皮球”的境遇,无奈之下,再次将谈话期间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反映,望引起重视最终解决我的诉求。
一、某主任称,郑某某系被确认的失信人员,常流窜各地采取相同手段骗取工程款。问:为何知道郑某某系失信人员还将工程包予该类人员?既知道郑某某系失信人员,针对郑某某无证据支撑成“工资已发放到位”的说法,农民工已提供的用工证据、欠工资证据还要求郑某某到场质证?
二、2019年春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要求解决,并明确指示洛阳暖虹热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要将所欠工资支付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而郑某某却提供委托书(伪造)支付至他人账户,马某作为瀍河区工程负责人为何在明知委托书造假、明知违背劳动监察部门要求的情况下执意发放?不但郑某某存在诈骗行为,马某个人也存在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流失,也意味着暖虹热力公司对农民工工资仍负有清偿责任。
以上谈话中所发现的其他问题,经再三考虑保留部分内容,望热力部门能够体恤农民工生活艰辛不易,尽快发放拖欠工资,别再让农民工为此继续奔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29 08:56:08
您好:
该案件管辖权在瀍河区,请向瀍河区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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