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是洛阳市退休职工,有职工医保。现在北京突发脑梗,已紧急住院治疗。之前未在洛阳办理医保异地备案。医院方面说在出院之前到洛阳办理备案手续就可以。请问该怎么办?需要什么证件?需要先和那个部门联系传递患者相关资料,报销需要什么材料,麻烦详细解答一下。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20 16:13:29
网友你好:
我们与你电话联系,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办理异地安置备案,需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在前往异地居住前,提前办理。本人若不方便办理,也可委托代理人办理。
根据《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7〕62号)、《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豫人社〔2017〕63号)和《关于完善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洛人社〔2017〕179号)的相关要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长期定居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办理要求
1.激活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医保功能。
2.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无需再到就医地加盖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印章,直接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3.异地就医备案到所居住城市即可,填写所居住地级市名称,无需再选择具体医院,异地就医备案上传至国家平台完成后,在居住地联网医院住院出院后可用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出院时用个人账户结算个人负担部分。
4.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后长期有效,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取消和变更就医地。
5.网上APP程序目前正在全力开发测试中。
6. 如果已住院,请出院后携带以下资料回洛阳报销:住院原始发票加盖公章,出院证或者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加盖公章,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患者本人有洛阳银行银行卡,带上洛阳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写上名字和电话。
报销及异地安置办理地址:洛阳市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1-7号服务窗口。咨询窗口:2楼大厅C区17号窗口
感谢对洛阳社保关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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