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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龙海立交桥172阳光家园的业主,我们小区的一楼住户,把公共位置都圈起来占为己有,本来公共位置都是大家的,为什么自己圈起来就是自己的,太不合理了,哪怕是建成放电动车的也可以,小区物业也不管,只顾着收我们的物业费,希望有关领导能来小区视察下
龙海 圈起来 小区 立交桥 家园 位置 私占 着收 物业费 一楼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10-01 17:45: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了解:阳光家园的一楼业主购房时和开发商签有协议,有权使用房后区域。故不属于公共范围之内。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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