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9-18 15:34: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交通道路秩序的关注!您所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治理电动四轮车、红色三轮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但从效果上并不理想。一是洛阳市并不禁止销售此类车辆,造成越治理越多的情况;二是需要多单位协作,比如红三轮大多数都是用来拉客、载客的,需要交通部门对违法营运进行治理。
做为交通管理部门,针对此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各大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固定岗点为依托,采取路口查处、路段巡逻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针对性查处。二是利用每周集中统一行动时间会同交通、运管、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进行针对性处罚。三是加大文明宣传,利用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广泛宣传,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让群众了解其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做到文明出行。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