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到东周百货购物,在三楼停车场停车 出门时收费人员要求收费5元,我让她提供收费公示信息拒不提供,也没有发票,想问一下这个停车场是不执行政府定价吗?不执行政府定价是否应该也有收费信息公示?停车场管理混乱,车位满了也让进,自己找地方停。而且上下楼的坡道停了很多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就这样一个停车场收费5元是否合理?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09-23 20:40: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调查,该停车场属物业小区停车场,根据洛发改〔2018〕2号文件规定,该类型停车场点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我办已要求该停车场按规定公示收费价格。
西工区物价办
2019年9月2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