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9-10-02 20:35:13
关于“洛宁县同心路西侧人工湖内(明善学校对面)有多人在钓鱼”回复如下:
按照《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该处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并且在过去县城大型征地过程中政府已将该处45亩土地预留给了王协村作为村预留发展用地。而且按照规划的原则,该处距离洛河水面较近(一路之隔),规划专家认为没必要形成水面。另外该处土地暂不出让,现可作为休闲场地使用。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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