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9-06 09:54:41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购买二手房关于过户后的产权证问题需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办理贷前提取,需提供:“身份证、首付款资金监管到账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前)、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本人本市储蓄卡(Ⅰ类账户)(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您在洛宁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建议持所购房屋的相关材料到公积金洛宁管理部柜台进行详细核实。
住房公积金洛宁管理部:66297999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