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孟津县送庄镇朱寨村,所反映的问题,是我们家养猪场因旅游项目开发强行被拆却没有任何补偿一事。
2002年11月,政府鼓励并大力支持发展养殖业,应政府号召,调整农业结构,因联合自动收割机发展,村里打麦场多年闲置,我家打麦场因地下多处坟场,地面严重塌陷,杂草丛生长期空闲,该地块既不是耕地,也不是乱占地,我家利用低效闲置土地,经村队长(李京占)协调同意,在我自家打麦场借债筹钱建2000平米左右猪场,以积极响应了国家政策,尝试发展养殖业,希望通过养殖致富改善生活条件。
我们村于年初开始搞旅游开发,我家偌大的养猪场却被镇里领导带领的拆迁队强行拆除,镇领导以我们没有手续为由,拒绝任何补偿,态度强硬。
作为普通老百姓,没有政府关系,只能给镇里信访办反映情况,以求补偿。问题反映近两个月,镇里信访办才给我们不补偿的正式回复,后去孟津县信访办反映情况,排队几天后,终于轮到我们,但县信访领导说要我带着镇里的书面回复文件再来。经过多次去镇政府信访办沟通,镇里的信访回复书面文件才终于拿到,递交县信访办后,却被告知,时间太长,必须在镇里回复一个月内方才有效,又要我们拿着去镇里请镇信访办更改时间再受理,但镇里信访办却以已出具过信访结果为由,拒绝更改时间和重新出具文件。我反映给市信访办,市信访办却只直接转回原籍处理,信访资料难以提交上去。眼看猪场拆除近3个多月,我的信访资料却还在镇里,经过这几个月的折腾,工作也耽误了不少,实在是走投无路,不知道怎么才能让咱上面的领导看到我们农村存在的这些问题。
另外,咱洛阳市市政办公室曾发布通知:洛政办〔2018〕49号《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补偿也有标准,覆盖范围是全市及各个县区,我们得到的却是另外一种回复,希望您到我们这里看看,给我们做主。
目前,养殖场被拆后,却被闲置至今,杂草丛生。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8-21 15:49:25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送庄镇朱寨村村民养猪场因旅游项目被强拆不赔偿 ”的问题,送庄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您家养殖场被拆除,县信访局已作出明确答复,不予支持您的诉求。1.您家养殖场前几年强建在朱寨村8组集体用地打麦场之上,且没有与村组签订任何协议,缴纳任何费用;2.您家养殖场已废弃多年,严重影响村容村貌;3.在您家养殖场饲养期间,因养殖厂离住宅区只有10多米远,污染严重,周围群众苦不堪言;4.送庄镇是乡村振兴示范镇,且朱寨村是乡村振兴示范村,上级部门大力号召拆除违建,该养殖场在拆迁范围内,因此不予赔偿。感谢您对送庄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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