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9-08-22 10:37: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洛人社养老[2013]1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当年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的,按照豫劳社养老[2006]42号文件规定,不能补缴往前欠费,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所以该人员不能补缴2019年1-6月欠费,只能往后续缴,明年6月份中旬带上身份证(或复印件)到地税大厅补缴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欠费。该人员在外地打工,回来缴费不方便,我们建议其可以委托家人或朋友以后每年6月份到地税缴费。
宜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