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涧西区五号街坊22栋的居民,去年陆续装修入住。因为临着景华路,一楼为门面房,二楼至七楼为住宅。近期发现楼下门面房有两家餐饮店接连开业,一家馄饨店,一家鱼粉店,排烟管道直接从店面后墙一楼伸出,未做任何环保净化处理,直接将饭店厨房里的油烟、异味和废气排出。造成整个楼栋内都乌烟瘴气,严重影响我们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从早到晚我们每天都要忍受令人作呕的臭肉臭鱼的恶臭和其他难闻的异味,苦不堪言!
我们先后和经营户协商过,找物业协调过,到社区办事处反映过,打110投诉过。但均没有解决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那为什么有法不依呢?
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也明确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20米;开设餐饮服务项目应遵照此规定。那为什么不遵照执行呢?
每天都能看到城建监察、城管、环保、工商等各个执法部门在行使监督管理权,但我们楼下这两家违法违规经营的餐饮店为什么没人管呢?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有关执法管理部门尽早核实情况,尽快给出答复,坚决予以取缔!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9-08-22 17:46: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关于油烟问题我们已安排辖区执法中队到达现场查看处理,现已与商户沟通安装隔烟隔油隔音设备,并尽快整改。接下来,我们会对该问题持续关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谢谢你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