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16 16:04:13
网友您好:
1.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⑴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足额缴费。
⑵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生育医疗费的条件是: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月且足额缴费。
⑶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妇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⑷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
2.所需资料
⑶灵活就业人员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3.办理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申报手续。
4.注意事项
⑴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的单位和职工,办理地点在洛阳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服务窗口申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