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去开元大道公安局洛龙分局办理狗证,在西门左手第二个门里面的工作人员,女,中长发,戴眼镜,第一次去了解到需要各种复印件,复印好以后第二次去,给我了一张表,我现场填了2分钟左右,告诉我现在不能办,得回社区警务室签字,然后我回社区警务室签字,签了以后我又回去办,第三次到办公室时间是11点20分,卷帘门都已经关上了,里面的工作人员还在,我就从隔壁办公室进去办理。期间我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仅限办理狗证,这女的说我事儿多,还说就你这身份证,谁还要你信息了?早知道不给你办了等等有关很多恶劣的话,我想说就算没人要我身份证信息,难道写上这几个字不是我的正常公民权利吗?我说你这不到下班时间为啥不让办,然后她就说自己是代班的,我说,你代班的就不好好办理业务了,她就各种甩脸色,给我的狗证什么信息也不填,让我赶紧走。我刚出了门发现她没给我狗牌,又回去要,这女的说让我下午来拿,而且竟然说“我就不给你”这种话,明明桌子上就放着狗牌,还想让我第四次来。我就办个狗证,要让我跑4次,而且这是正常工作时间,我取完狗牌出门的时间是11:28,本人拍的有照片,有证据,对自己所说的这些负责,有关部门也可以调取办公室监控,核实我说的话,我知道人民警察和政府平时非常辛苦,但是我也没有下班时间去办理业务,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8-15 11: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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