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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时,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我2019.7.23号与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协议中硅高科赔偿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工龄,但我7月份的各人社保公积金和单位应承担的社保公积金都从我的赔偿金里扣除了,请问中硅高科这样操作是否合法。

    网友556933 2019-08-03 评论0 浏览843 编号 2019080316165972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07 10:11:51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据解除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您2019年7月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应由您个人承担。
        如有疑问,可拨打69933171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洛阳市人社局的热心关注,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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