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昨天咨询过办理烟草证的事宜,得到的回复是因为未形成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场所等实际商品展卖场所的商用楼宇内不能办理。我开的就是便利店,是有实际商品展卖的,贵部门可以派人员前来查看,并不是空壳公司。去新区市民之家办理时,得到的回复是因为不方便配送只给一楼门面房办理,请问在烟草管理办法的细则里或者法规里我们违背了哪一条,不给予办理!
回复部门:烟草局 2019-07-29 21:47:18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城区局已安排该线路人员与您取得联系,约定时间上门查看现场,当面宣传解释行业政策,并根据有关制度及现场实际,确认您是否具备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资格。
经分管专卖人员上门核实情况,网友咨询为写字楼办证,但房产证是住宅性质,且材料不符合有关办证规定,经讲解后取得理解,自愿撤销办理烟草证申请,并于8月2日作出书面说明。对于不满足条件的申请,无法办理。感谢您对烟草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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