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洛阳市各个学校假期都补课,越好的学校或者越好的班补的越早。先不提人们支持不支持的问题,大部分不支持的肯定是学生和课外教育机构,支持的肯定是家长及学校。但是不论如何,制度上说了,不允许学校以各种理由进行补课,这个不能得到遵守吗?如果得不到遵守,这个制度是一纸空文吗?曾经有人投诉学校补课,教育局就说,学校自愿无偿补课,可以选择不去,没有惩罚。但是我就想问,有孩子也知道,都不是傻,学生不去补课,班主任,老师会怎么对这个孩子?学校会怎么看待这个孩子?同学会怎么看待这个孩子?就规章制度而言,说的清清楚楚,不许以任何理由补课。而洛阳市有多少学校补课那就不用数,数不胜数,我个人也不信教育局的人员不知道学校补课。我本人是学生,之所以提出这个,并不是因为我反对补课,但是我就是想了解,为什么规章制度里面说的没有一点实现呢?那么这个制度是提出来是干什么的呢?不论人们支持与否,制度就在那儿,它不变。但我只想维护作为一名公民的话语权。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07-23 18:33:10
网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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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明确规定各学校不得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并且把此项工作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并对学校进行考评。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督查,对违反纪律的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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