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一名居民,自旧310国道道路提升以来作为交通参与者一直积极配合道路引导工作!在集聚区滨河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至东方大道路段,2019年7月近期,不知何时也未公告,竖了一个此道路单行的路牌后,交警就在东方大道和滨河路交叉口拦堵过往车辆,告知逆行,二话不说直接没收驾照和行驶证,强制要求立刻去交警队交罚款,否则驾照行驶证没收!每个交警手里握着几十个证件,当每个交警收的差不多了,就立马驱车离开,再有逆行车辆就不管了!附近居民笑称:就是设卡收钱的!此行为是否太过偏激,有“插个路标然后分明就是强收钱之嫌疑”?更改道路走向是否应该提前告知或公告?是否需要一个缓冲期限?附近居民第一次路过不知情未注意是否可以劝导?劝导无效再度罚款也可以?交警如此笑话执法?效果是否太过形式主义应付差事?直接二话不说没收双证强制前往交警队交钱是否太过霸道?没收后车辆即无法上路,路边也无法停车,此时我开车走是属于无证驾驶,不开车走停路边是违章停车?这让司机如何是好?收够罚款直接下班对再度逆行的车辆不管不问?作为交通参与者,我愿服从管理,愿意按照更改后的道路行驶,但可否不用此种方式?可否有被告知的权利?可否有被劝导的机会?可否即使罚款违法可否拍照后自行处理违章不要没收双证?没收后司机如何上路呢?而且假如是在学院路和东方大道中间出来加油的车辆,根本看不到学院路的单行路牌?还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性化执法!谢谢!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9-07-18 09:03:5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反馈如下:近期在洛新快速路施工中,过往车辆绕行的滨河路机动车逆行违法明显增多,致使道路拥堵不断。辖区交警中队在纠正机动车逆行违法时,采取了暂扣当事人驾驶证或行驶证,由驾驶员到交警中队写保证书放行或从轻处罚,以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对此,县交警大队已要求辖区中队立即改正,严禁随意扣证,依法对机动车逆行违法行为进行拍照、上网或现场纠正处罚,最大限度的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和道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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