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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老城区注册,十年未运营,未领购发票,不欠税,能不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一或者第二条,办理注销。因专管员要求要清算审计报告,我们没有运营没法提供,并且审计要发生费用,看我们能不能简易注销?
注销 领购 欠税 运营 发票 专管员 办理 审计报告 老城区 清算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9-07-24 15:47:56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联系,告知您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注销手续,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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