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晚报》7月13日载“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5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40元”。该如何解读?其中差额210元是什么意思?由谁出?谢谢!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9-07-17 17:00:15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40元。城市低保标准是衡量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水平能否享受低保的依据,如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550元,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实行差额补助。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是本县(市、区)域内享受低保人员月发放补助资金总额与保障人员的商,是测算资金需求和衡量困难家庭生活水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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