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车限号,停在东车站中国石油加油站,北侧一段六七十米长的小路边上,这段路挺宽阔还不常过车,被贴了罚单,我问了一下邻居以前这里停车没事,现在为啥会出现违停,他很直接的说,东站广场建了一个停车场,车都免费停在路边谁还去停车场。我想问一下,南新安街两侧四五个老旧小区,那么多车,路边以前画的都有免费停车位,现在你们不去积极解决老旧小区群众停车难的问题,还给群众生活制造困难。我调查了一下像南新安街这样道路条件,路两侧不准停车的情况在整个洛阳市真不多。能不能给个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7-18 15:29: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1、修建城市道路是用来通行的,不是用来停车的。每个小区都以停车位不足随意停车,方便了自己却给其他人带来交通安全隐患。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施划停车位也应遵循该原则。随意把车停在辅道是否侵占了被人别人使用道路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3、如果您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可携带本人驾驶证和行驶证到洛阳市交警支队任何一个交巡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对以上违法进行处理,自收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申请行政复议。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