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5月6日在洛阳康宝月嫂服务有限公司(新区妇幼北门对面,塞纳春天门面房)定月嫂一名,缴纳定金1000元。当时说的很好,说月嫂很有经验,带了好几年了,什么都会。
5月19日晚上孩子出生。
5月20日晚上11点半,因月嫂操作不当,自己躺沙发上睡着了。新生儿未侧躺造成呛住窒息,皮肤发绀后送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8天。花费8000元。后医院其他的月嫂说这个康宝6800元的月嫂就是个新手。
7月5日拨打12315,寻求协助至龙门工商局。
7月8日前往龙门工商局协调,接待人为丁某某和另外一个人不知道姓名。要求月嫂公司赔偿医药费,结果月子中心的人提前找到了熟人,同工商局负责协调的人一并将责任推到医院,说是医院没有给孩子吸干净羊水,月嫂又不是医护人员,没有听说过新生儿前几天需要侧躺等,最终终止调解,整个调解过程我都有录音。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7-15 17:01:58
接消费者投诉后,洛龙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龙门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此事。经了解,诉求人在被诉方处定月嫂一名,因月嫂护理不当,导致新生儿发生危险送入医院,多次协商未果,诉求人遂在网上发帖投诉。经龙门所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成功,执法人员作出终止调解通知书,已告知诉求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人表示认可。
经我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诉求人表示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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