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投诉回复内容除了时间一字不差,还说什么改正违法占道并承诺文明经营,也没见任何改变,是管不了或者是不想管都可以,说到明处,何必这样敷衍群众?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9-07-25 10:36:05
关于“洛宁县永宁大道文昌路口夜市摊噪音扰民”的回复如下:
2019年7月15日接到网友反映后,发现该问题为重复举报,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综合执法大队特勤工作人员对诉求人反映的文昌路永宁大道交叉口夜市摊扰民问题持续进行整治,我局综合执法大队特勤工作人员连续多天在该处夜市摊点执勤至零点以后,责令所有夜市摊点夜间12点必须结束营业。
经过整治,该处夜市在夜间12点都按时收摊,已不存在夜间扰民现象。
下一步,城市管理局将对文昌路永宁大道交叉口等重点路段加强监管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扰民现象出现,为附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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