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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办理城镇低保的标准

    家里有亲戚48岁,二度残疾无工作,丈夫病故,儿子智力低下在街道打扫卫生,月工资1700元。向社区递交低保申请时,社区工作人员拒绝受理,称其儿子有工作不给办理,请问这种情况不能申请低保应该如何解释?难道是没有达到困难标准?在网上也没有搜到《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条件认定及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洛民〔2018〕12号)。请市民政局救助科给予明确解释。

    网友14836 2019-07-10 评论0 浏览1314 编号 20190710163651476 [民政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9-07-12 18:47:28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50元。根据《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及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洛民〔2018〕12号)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四个基本要件。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居住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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