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领导,我家2002经龙门村村委会批的宅基地,经多次与村委会协商,给我们划到了龙门骨科医院旁,于2007年已经盖成装修并入住至今。前段时间,政府要征地拆迁,我们积极配合,已经搬出房子。现在一家6口挤在一套2室的房子里边。请问一下领导,之前拆迁的人说是按照49号文件给我们赔偿,还给安置房吗?我们也不知道进行到哪一步了。敬请领导告知,我自己知道,不会乱说。
回复部门:龙门园区管委会 2019-07-09 15:48:15
网友,您好!据调查,2019年6月14日市国土资源局龙门分局、龙门园区城市管理局、龙门园区建设发展局、龙门园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管理局、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西至龙门西山盘山路、南至煤窑沟、东至西夹后、北至龙门西山盘山路范围内(备注:骨科医院在此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建(构)筑物当事人于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对于积极配合此次拆违、治违工作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本次拆违治违对象关心的住房问题,本着合法、审慎、为民的原则,经核实属于龙门社区居民且在龙门社区无宅基地无住房、没有享受过拆迁安置、符合“一户一宅”“安置一次”相关规定的,由龙门社区通过“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研定解决办法,予以妥善安置。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