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8点55左右我骑电动车带着媳妇在中州中路与启明南路交叉口等红灯时。当红灯变灯可以行驶时。我前面的电动车和摩托车还没有动。后面一辆恒大专线的公交车豫CM1783按喇叭直接从我的左边直接开着过去。挂伤我的左胳膊和媳妇的双腿。当挂到我的同时我用右手重重的拍打公交车的车身。并大声的喊道让她停车,可是公交车司机一直开。根本没有停下来看的意图。我起身骑上车追赶公交车。终于在恒大专线的终点站追上公交车。我上车问司机你知道撞到了我没?她说不知道。我说我现在报警。我们等警察来说吧。这时我让媳妇打电话报警。报警后问清楚情况后让我们原地等待,这是恒大绿州中终点站的公交公司调度亭负责人出来问情况。我说公交车撞到我了,我现在报警了。等待警察的到来。在了等10分钟以后不件交警人来。公交车调度室的人让公交车先走了。这时我接到交警五大队的一名姓吕的警察电话说是:因为我们没有在案发现场所以让我们去交警五大队处理案件。我骑车带着媳妇来到交警五大队的门卫室。门卫室让我们去找事故科的人。我来到事故科找到值班民警姓张的,让我们去对面先领个事故材料。写下详细情况。我在门口写过后拿给他,他说让我去医院开局伤残鉴定。如果没有伤残鉴定无法受理。我给他说我们只是刮伤。和碰伤。请问怎么做伤残鉴定?人家说如果没有伤残鉴定的话没法受理。3天以后给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我问他我们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他说的如果不是交通事故可以按照民事纠纷处理让我去找 瀍河公安派出所报警处理。我说我希望看下条文和规法。张师傅起来给我找了找,当我看过后要求照相的时候人家让我去网上自己查。我走出事故科后。我想了一会有在次回到事故科,问姓张的警察。是否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张警察说:谁来都是一样的说法不姓你现在可以去楼上找我领导反映。从交警五大队出来我来找瀍河派出所报警。当时警察出警了。值班室的让值班警察回来。问明情况。说这也不归他们管理。我提出申请调看监控。瀍河派出所的给监控室的联系询问得知,因为修地铁那里的监控坏的,无法调看。我回到家中越想越不对。难道我被撞了。这事情如果不够伤残就没人管了?公交车在刮到人就可以连停下来看看都不可能吗?为什么我追到事故车辆了。我已经报警等待处理的时候。公交公司的调度室人员可以让事故车辆走继续跑?难道我们不在案发现场交警就可以不出警吗?谁给他们的权利?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7-11 13:26: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你对交警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亡人事故。你反映的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故类型,因此不构成交通事故。我大队事故中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依法做出了不予受理决定,但通知你时你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民警已向你发出了告知短信,请你注意查收,依法配合公安机关的处理工作。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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