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在顾县镇建材街鑫名门门业交付定金,预定购买安装室内门、推拉门、厨房门共计5套,事前承诺半月交付安装,实则经过多次催促才与5月26日交付安装,事前说包售后,几年内有问题可保修保换,因安装当天时间紧未检查安装门质量便交付余款,前后共计4450元,几天后发现问题,卖家言辞恶劣说他们只是卖门的,门卖出去便跟他们没关系了,多次索要发票,推诿拖延忽悠,始终不予开具发票,并说他们经营多年多家门店,进出货从未开具过发票,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并涉嫌逃税漏税多年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9-06-26 15:36:15
网友您好,经查,2019年4月28日,您在该店订购室内门。因生产到货延期,故5月下旬您订购的门到店后该店立即联系您安装。5月26日安装好以后,门框与墙体之间有轻微缝隙,经现场查看,商家提出解决方案,双方未达成协议。经偃师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该店经营的所有产品均有质检报告与合格证。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您家里墙体有弧度,并不属质量问题。现商家正在积极和您协商解决。
关于未开发票问题,偃师市税务局对偃师市顾县镇鑫名门业经销部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500元。偃师市顾县镇鑫名门业经销部办理税务登记后可补开发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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