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24号在潘多拉婚纱摄影旗舰店(建业凯旋广场斜对面)定了一套婚纱照,交了定金1000元,后来不想拍了要退。销售人员以我已确定档期拍摄未有,说档期已定,要扣500,而销售人员所说的档期也是他自己私自定下,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我之前跟他有说过周四,周末不行,而销售人员给我定在6.20日(周四)。现在他们已档期已经确定,又要退款,为由。要扣我500元,说我违约。。。。这样的霸王条款,我觉得相关部门一定要予以打击。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6-17 09:34:58
接消费者投诉后,西工区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丹城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此事。经了解,诉求人在被诉方处交纳定金拍照,后不想拍要退款,被诉方未经过诉求人同意,自定拍摄档期,要扣除违约金,诉求人不同意,遂在网上发帖投诉。经丹城所调解,被诉方主动联系诉求人,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被诉方同意退还所有定金,诉求人表示满意。
经我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表示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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