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9-06-19 08:47:44
网友:
您好!该地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经过多次补充、完善,于2016年1月20日签订,并及时予以进行统一公示,明确存在异议的,村民当时就可向村委会反映。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委会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公司,村前期已对地面附属物进行了统计、补偿,签订合同后,部分村民在拟流转土地上进行栽种附属物,为了配合企业用地,村里进行了清理,后又于5月份张贴了公告,由于您的葡萄树是后期栽种的,所以不予赔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辛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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