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9-06-14 15:26:20
网友您好:
经核实,您所反映小区是供电公司非直供小区,小区内部电力设施运维及电费收取由物业等产权单位负责,供电公司负责总表计量。该物业自2016年至今累计拖欠电费数额巨大,经多次协调沟通无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以及《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供用电合同约定缴纳电费,经催告逾期仍不缴纳的,可采取立即终止供电”,供电公司依法对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供电公司已受理该小区直供电改造申请,据了解,目前物业等产权单位仍未开展设计施工,待电力设施施工完毕经过验收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后,供电公司将第一时间提供电力直供,并不存在拖着不给办电表改造情况。
建议您向物业上级主管单位进行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有其他用电问题可咨询辖区营业厅或拨打供电服务监督热线0379-63396110。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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