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供电公司在未告知我情况下拆除我所在小区购买的车库电表,并张贴违约用电确认单。自2018年9月份入住小区以来我自觉遵守电力供水单位等约定,正常用电用水,在使用车库过程中,车库内用电为电动车充电和电动门用电,甚至连车库电表所在位置都不知道,询问物业才发现电表被电力公司拆除,谈何"私动计量装置,开表盖"?我正常住宅用电每月一百多电费都未窃电,车库能用几度电,如此逻辑?因本人所购车库为二手,并不排除之前的任何情况,即使有问题,工作人员是否有义务告知我车库电表存在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现供电公司在未告知我情况下强拆我车库电表,导致我无法进入车库,车库内有重要物品,已严重影响我生活。国家电网,国家机关单位,老百姓生活的有力保障单位,如此野蛮行为,且张贴违约用电确认单并无任何单位签章确认,国家电网都有每个用户信息以及联系方式,为何不提前告知我进行协商解决?希望相关领导能够妥善处理!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9-06-18 10:38:41
网友您好:
首先就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为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洛阳供电公司市中营业部按照公司天网行动反窃电工作部署,联合公安部门进行反窃电工作中,在现场查窃过程中发现该客户表计存在一次开盖记录,怀疑客户表计存在窃电嫌疑,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以及《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以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将客户表计拆回校验,并向客户下达违约用电通知书,通知客户到市中营业部稽查班核查校表结果并接受处理,后经计量中心校验,客户表计误差校验合格故不判定客户表计窃电,现客户已到稽查班查看开盖记录和校表结果,工作人员已为客户装表送电。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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