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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新《条例》规定,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违反本规定且逾期不整改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位于高新区的蓝泊湾小区明明还有很多剩余停车位,物业为什么只卖不租,小区周边又没有配套的停车场,让居民无处停车。
蓝泊湾 小区 车位 条例 只售 租为 承租 空置 车库 规定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9-06-13 09:44:53
网友: 你好!经了解,该小区的配套设施地下车库所有权归洛阳弘业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物业只负责小区及地下车库已售车位的日常管理。洛阳弘业置业有限公司并未只售不租,如业主有租赁地下车库车位的需求可到富地.蓝泊湾售房部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感谢网友对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网友向我们建议献策,我们将认真分析采纳。 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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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73630 2019-08-28 12:32:26
能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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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1507mn38... 2019-06-11 19:23:25
这问题反应不是一两回了,一直没有解决,每次都是敷衍了事,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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