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6-05 18:17:06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社保中心现答复如下: 确需转往县以外住院治疗的患者,须持县人民院、县中医院、县公疗医院开具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证明》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为保障患者安全、切实方便患者就医,急危重症患者、急性重大传染病、特殊群体患者(65岁及以上老人、6岁及以下婴幼儿、重度残疾人、因某一种疾病须间隔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长期居住地与医保统筹地区分离患者等)、孕产妇、精神类疾病和政策规定其他必须定点收住的患者等特殊情况均作为特殊群体患者。特殊群体患者就医不必办理转诊手续,可直接就诊。 根据您的描述,其老丈人年满65岁且诊断重症心绞痛,若情况属实则不需开具转诊证明,可直接按正常程序住院治疗。 诉求人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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