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六月一日后符合双职工申请条件的纯公积金贷款对双职工征信的内容是否有具体要求,如名下负债多少、信用卡使用度等。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5-23 15:35: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为了更加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今年6月1日起,缴存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须提交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
信用认定: 依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17〕1 号文件第十二条:1、以下情形认定为严重失信类:(1)单笔贷款最近2 年内连续逾期3 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 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2)贷记卡近2 年内连续逾期3 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 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3)贷记卡使用期内累计逾期次数在12 次以上的;(4)自主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无故停缴6 个月(含)以上的;(5)5 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本人或协助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5 年内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7)2 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8)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应该列为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以下情形认定为一般失信类:(1)单笔贷款最近2 年内累计逾期3 期(含)以上6 期(不含)以下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2)贷记卡近2 年内累计逾期3 期(含)以上6 期(不含)以下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3)5 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本人或协助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未遂,骗提资金被追回的;(4)自主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无故停缴3 个月(含)以上的;(5)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应该列为一般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贷款限制: 依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17〕1 号文件第十七条:个人信用信息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类的,暂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已办理贷款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处置。个人信用信息被认定为一般失信类的,在贷款审批中,针对具体失信行为,借款人须作出相应说明或承诺。注意事项: 请到中国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指定网点打印详细版个人信用报告。
住房公积金信贷科:6481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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