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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诸葛镇东吉村人。儿子是农业户口,户口在当地,儿媳妇是非农户口,户口在市区,已婚,且有结婚证,暂没小孩。请问怎样安置?安置房的面积是多少?
户口 伊滨区 安置 农业户口 镇东 吉村 结婚证 已婚 儿媳妇 请问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9-05-27 10:15:55
网友您好!从您的留言中得知,您的儿子是农业户口,户口在当地,儿媳妇是非农户口,户口不在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内,儿子和儿媳属于“一头沉”家庭。依据洛伊洛文【2012】64号文件,尚未生育的“一头沉”新婚夫妇,非农一方户口迁入规划区的,可再以政策成本价申请40平方米安置房。 由于您的儿媳(非农一方)户口没有迁入规划区,所以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按政策只能安置您儿子和儿媳两个人80㎡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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