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9-05-14 09:50:09
关于“洛宁县陈吴乡禄南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未落实”的回复如下: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环保局、畜牧局、陈吴乡政府进行了现场查看,责令该养鸡场在现有采取防污措施的基础上再次做到每日灭蝇、除臭、消毒处理;完善雨污隔离设施,建立临时粪便防污堆放棚;做好地面硬化做到防渗处理。同时,借老鸡替换时机,该业主承诺不再继续养殖并撤离,由乡村干部和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共同监管并落实好搬离工作。下一步,陈吴乡将举一反三对养殖业采取“行业部门指导、乡督促、村与养殖户齐整改”的方式,对乡域内现有养殖户活动场所加大污染防治宣传整治与执法力度,特别是在夏季来临重点对养殖区灭蝇、除臭、防渗等做好排查整治;结合县行业部门逐步对禁养区、限养区养殖户实行停养、限养、改造等措施。
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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