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是国家特殊时期一项政策,绝大多数农转非的村民还是在原村落居住,他们绝大多数并没有的参加工作的机会更没有退休待遇,现在连政府很多也说不清楚农转非的真正的意义和实际作用!他们同样在村落居住,和其他村民一样参加村委选举,可是为什么等到安置的时候却被分为三六九等。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等改革措施。而且拆迁政策都是地方政府自己制定的,为什么不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利益为本,从群众的实际出发呢?而是制定一些克扣群众利益的框架和政策?
有地方政府还回复说以前拆迁安置就是这样整的,所以现在还是这样整!不然有失公平?我想问一件一开始就做的不完善的事情,难道现在还要继续坚持错误吗?为什么不去面对和改进?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群众,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窝里,而不是急于搞政绩,忙交差,群众怎么会不支持、不响应?若是一家八九口当时农专非在自建房还能住得宽松,现在必须按照你们的框架政策安置120平的房子,就是不说制定政策的领导是否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啦?公平真的还在吗?是从群众利益出发了吗?还是我们无理取闹了吗?
请洛龙区领导体恤实际,拆迁安置政策都是你们自己制定,国家没有标准,不要与民争利设置不合理框架?什么是公平?同在一区也不公平?比如练庄。我们祖辈都居住在隋唐里坊区,现在要修路为大局我们也一定会支持,但也不能莫名吃哑巴亏,让这么多家庭越过越差,越改越日子越难?这也不是你们的初衷?
设身处地,多下来入户了解实际,不要生硬回复请到拆迁指挥部询问了解,到了后又拿政策堵!!!不要那么圆滑和套路!!群众是有血有肉的,政策却是冰冷的,我们不会多拿多占,无理取闹,公平即可!!!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9-04-30 17:41:44
网友您好:
经了解,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非农业户口是不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仅对因继承产生的原有宅基地上的附属物房屋能够继续使用。依据相关补偿政策,我镇已给予非农业户口合理的房屋补偿。如有问题可到指挥部进行咨询。
安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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