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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老城区烧沟村拆迁的认定标准

    自我记事起,40多年来我就与我母亲和兄弟一直共同居住在烧沟村2组96号民房内,户主是我母亲。房子有三层,每层面积133平左右。虽然房子不大,居住拥挤,生活清苦,但我们一家三代8口人同堂,倒也其乐融融。

    20年前,因结婚等原因,为了办事方便,办理了分户手续(注没有自有房产,不具备独立居住条件),仍在老房内居住。

    此次,咱洛阳市瀍涧大道修路,需要征迁我们住房。修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全家都举双手赞成,并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根据洛阳市瀍涧大道烧沟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产权调换方式第一条规定,二层以下有效房屋(含二层)实行产权调换时,安置按1:1比例置换。我们家可以享受有效置换面积266多平。根据安置方案中产权调换方式第三条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人均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人均面积50平方米置换,增补面积需交纳600元/平方。我们家在此房内实际居住人口8人,按人均面积50的话,应享受400平方的置换,超出部分,需要缴纳增补费用。

    置换时,征收指挥部认为我家不符合享受人均50平的条件,只能按第一条有效面积进行置换。

    我想问下认定我们不符合人均的具体理由。

    gxk 2019-04-24 评论2 浏览7478 编号 20190424010637540 [老城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9-04-24 10:44: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洛浦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网友阐述内容与事实不符,烧沟村2组96号户口本上只有4口人。同时,征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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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太低了,这拆迁完生活质量反而下降了,还不知道什么时间能回迁

    1+1 +1 回复

  • 以前都是二层以下含二层的都按1:1.5现在怎么这么低呢?

    1+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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