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一拖北七号二手房一套,已完成过户,现原房东维修基金条丢失,如何补办,需要双方都到场吗?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到何地办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9-04-19 11:19:19
与诉求人电话沟通了解到,诉求人购买的房产属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房改售房。
2012年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其生活区房改售房、集资建房等住房的房屋维修资金由一拖集团自收自管。鉴于一拖集团生活区域大,户数多,一直以来都由一拖集团自行管理、自行维修改造的实际情况,我中心同意仍延续一拖集团自收自管房屋维修资金的模式。诉求人所购一拖房改房,维修资金并未交至我中心维修资金专户,其维修资金应由一拖管理,诉求人可到一拖集团物业管理部门咨询补办相关手续。
已向诉求人解释,诉求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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