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29日将车停在美茵街和英才路饭店门口停车场,晚9点38分被车剐蹭,车辆逃逸。经过一周多的调查处理,让我去签事故认定书,让我签的时候办案交警还给我说对方是确认逃逸,我就签字了。可后来去旁边处罚的时候,交警跟办事员交代这个郭队长交代过,少扣分少罚款。我才明白事情已经发生本质改变了,回家查阅法规才发现,事故认定书上就是个普通剐蹭。希望能有相关部门帮我处理这个事情,还我一个公道。维护司法正义!!!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4-15 15:00: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由于您文字描述的不是很清楚,请您与我单位联系13937928767荣警官,以便我们详细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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