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怀孕月份已多,本不便再长途乘车。省市两级卫健委说不用孕检也可以办理生育服务证,但我们想还是回去吧,万一要检查咱去检查一下也行。
去了办理点,人家说要去检查,但又说超过三个月不能检查。问:怎么办?答:“自己想办法”。
市里说给解决,也为我们打了很打电话,但是人家还是给办!我想县里也给基层打电话了,但是人家还是不给办!
跪求有关部门不要再回复那句话“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去乡镇……”。因为这样说人家还是不给办!
还有一些拿不上台面的信息我就不说了。
我就想咨询一下,关于这种无奈的情况我们是可以去上访还是到人民法院去起诉?
其实我特支持优生优育的政策,但我原本查的政策没有强制到指定地点孕检的规定。我们在这边医院检查花了钱也不少了,谁不想生个健康的宝宝?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9-04-09 11:32:31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因您反映办理生育证问题的所在地点不够明确,您又没有预留联系方式,我委无法查证,生育证办理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负责办理,办理生育证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9358519。 伊川县卫健委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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