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7日,洛阳建业凯旋广场停车场一女性工作人员拒收1角、5角人民币纸币,态度蛮横,性质恶劣。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除《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规定的确实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而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之外,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央行营业管理部将持续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严肃态度,对于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将按照规定程序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
不知道洛阳市如何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和央行相关规定,1角、5角人民币纸币是不是已经在洛阳不流通了,如果流通,相关部门如何维护人民币的合法地位?盼回复。
回复部门:金融工作局 2019-05-22 15:59:40
根据规定,人民币的使用由人民银行负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联系电话6393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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